关于申报推荐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省级文明校园和市级文明校园的预备通知
2017-11-17 08:28浏览数:486次
关于申报推荐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省级文明校园和市级文明校园的预备通知 临教基字〔2017〕24号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文化体育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按照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有关预备通知要求,为做好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文明校园和临沂市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制定的《中小学文明校园标准》,及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制定的《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特色指标、负面清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特色指标、负面清单》(见附件),参评中小学校执行该标准。 二、推荐范围 全国文明校园每三年一届,今年第一届共评选500所学校,我市推荐中学1所,小学2所。每届期满后需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才能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省级文明校园今年第一届共评选300所学校,同时,提名文明校园600所。每届期满后需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才能确认保留荣誉称号。下一届新增省级文明校园仅从上一届提名的学校中产生。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纳入中学评选范围(下同)。我市省级文明校园申报名额29所(小学20所,中学9所),提名学校申报名额69所(小学49所,中学20所)。 全国、省级和提名的文明校园评选限额各不交叉,全国文明校园评选由省组织专家差额评选推荐,省级文明校园按照市推荐排序等额认定和提名。全国文明校园未能入选的学校,自动进入省级文明校园认定;未被认定省级文明校园的推荐学校,自动进入省级文明校园提名。各市最终获得认定和提名的省级文明校园不超过分配限额。 市级文明校园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各县区要优先推荐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申报文明校园,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完成文明单位学校全部过渡成为文明校园。今年推报全国文明校园、省级文明校园和提名学校的101所学校认定为第一届临沂市文明校园;同时,再提名市级文明校园100所。每届期满后需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才能确认保留荣誉称号。下一届新增市级文明校园仅从本届提名学校中产生。名额分配参照省分配办法,按照各县区学校数量、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数量比例,并统筹考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表现(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按照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逐级评选。各县区、局直属各学校严格按照《临沂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2017年)》对申报学校进行量化打分,推荐基本指标得分90分(含)以上的学校进行申报。 (二)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明办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文明校园及提名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审核,确定上报排序。对推报全国文明校园的学校进行实地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好迎接全国文明校园验收准备工作。 (三)媒体公示。通过复核的学校名单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3天。对发现存在负面清单问题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名额不予递补。 (四)择优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照省分配名额,上报相关材料。 四、推荐限额 (一)全国文明校园推荐申报学校为临沂第一中学、临沂朴园小学、临沂杏园小学。 (二)省级文明校园及提名学校实行名额分配、等额上报、材料审核的办法。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市级文明校园提名学校实行名额分配、等额上报的办法。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五、材料报送 (一)全国文明校园和省级文明校园申报学校需分别提交《全国文明校园申报表》、《山东省文明校园申报表》、《自评打分表》和文明校园创建《自查报告》,同时需按照评比细则提报书面档案资料。省级文明校园提名学校只需提交《自评打分表》和文明校园创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测评细则,从6个方面对本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逐一进行总结分析,内容包括创建文明校园的主要做法、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申报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和省级提名学校的需同时填报《临沂市文明校园申报表》;市级文明校园提名学校只需填写汇总表上报名单备案。 (二)申报材料提报要求。《全国文明校园申报表》、《山东省文明校园申报表》、《自查报告》各一式8份,《临沂市文明校园申报表》一式3份,《自评打分表》及档案资料各1份;各县区、局直属学校汇总上述材料的同时,报送《文明校园推荐汇总表》(附件)1份。申报表、自评打分表、自查报告、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以上各项材料请于8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联系方式 1.市文明办未成年人科:高伟,8727529。 2.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周洵,8312523。 电子邮箱:lyjcjy2523@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全国文明校园申报表 3.山东省文明校园申报表 4.临沂市文明校园申报表 5.文明校园推荐汇总表 6.临沂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2017版)
市文明办 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日 附件1 第一届山东省文明校园推荐申报名额分配
第一届临沂市文明校园提名学校推荐申报 名额分配
全国文明校园申报表
注:A4纸双面打印
山东省文明校园申报表
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4 临沂市文明校园申报表
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6 临沂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 (2017版) 一、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和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三)评比细则包含基本指标、特色指标和负面清单,基本指标含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8项,特色指标5项,负面清单共8条。测评总分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对于负面清单,文明校园创建周期内有其中1条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称号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四)评比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直接赋分等方法。 (五)本测评细则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基本指标
三、特色指标
注: 以上各项特色指标,国家级每项2分,省级每项1分,市级每项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奖项、科研成果的评定及各类比赛必须是由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新闻媒体应为主流主要媒体,各类比赛个人或团体获得奖次的可加分。
四、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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