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11-08 18:24浏览数:159

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

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7〕3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充分发挥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共享,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42号)要求,经研究,对2015年立项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鉴定范围

  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指2015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公布的793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验收鉴定时间

  本次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底。

  三、验收鉴定方法

  (一)组织形式。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由我厅委托各市教育局或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其中,中职项目由中职学校(含牵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高职项目由所在的高职院校统一组织。

  (二)专家组成。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同时进行。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组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鉴定验收委员会,提出不少于7人的评审专家名单,不得安排本单位人员作为专家。其中,中职项目聘请的高职教育专家应不少于3人,专家组长一般应由高职教育专家担任。

  聘请的专家须在全省相关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至少要聘请1名在全国相关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鼓励支持聘请参与全国、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相关专家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人作为评审专家。

  (三)工作程序。各有关单位要在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前7日内,填报《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时间安排汇总表》(附件1)、《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厅职业教育处,经审核后再组织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

  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采用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由鉴定验收委员会负责人(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专家会议评审工作的程序为:

   1.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2.专家通过听取介绍、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质询等方式进行评议;

   3.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验收意见。鉴定验收意见应包括: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验收鉴定时,项目学校需向专家组提交有关材料包括:

   1.《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42号);

   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4);

   3.研究项目总结报告、成果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

  (四)报送材料。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后,以市或高职院校为单位将《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3份(双面印制、骑缝装订、软皮平装),连同主要研究成果、研究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主要措施与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2000字左右)于7日内邮寄至我厅职业教育处1214室,同时将上述材料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电子版上传至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管理系统。

  (五)监督指导。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要对专家会议评审全程录像。我厅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进行抽检。各相关单位要为青年骨干教师全程观摩结项验收过程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培育新生专家力量。

  四、组织领导

  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是项目执行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项目结项验收后,要继续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调度,保证经费到位,确保项目研究继续推进,并为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储备。研究期限未到,暂不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进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由项目主持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我厅职业教育处。

附件:1.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时间安排汇总表

     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名单汇总表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4.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