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11-08 17:55浏览数:22次
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7﹞11号 各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团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办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营造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4号)要求,我省定于5月7日至13日开展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现将《2017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团委、中华职教社及各高等职业院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各方力量,细化明确分工安排,精心抓好活动周各项活动的落实。 附件:1.2017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7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