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7-11-08 17:45浏览数:46

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

 鲁教法函〔2017〕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诚信教育,普遍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诚信意识,现就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抓好诚实教育和守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到法治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课堂主渠道与宣传实践活动相结合、长效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使青少年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充分认识诚信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增强青少年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弘扬法治理念和契约精神。

  二、诚信教育内容

  (一)在诚实教育方面:培养学生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作业和考试不抄袭、不违纪、不作弊。

  (二)在守信教育方面:培养学生守时、守信、有责任心,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做不到的事情不承诺,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

  在开展诚实守信教育的同时,要注意做到: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夯实学生诚信的文化基础;与法治教育相融合,加强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三、活动途径和形式

  诚信教育活动要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既要有声势、影响,又要扎扎实实。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结合本地区和学校的工作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一)将诚信教育融入到课程教学过程中。在高校思想政治课中将诚信教育作为专题,将诚信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参与相结合,推进大学生诚信教育。鼓励高校设立信用管理专业课程,开设信用教育必修课。将学术规范和职业伦理教育课程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职业院校中,将诚信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有机融合,增强诚信公道、服务奉献等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良好职业行为习惯。普通中小学要在德育工作中突出诚信内容,在相关课程中渗透诚信教育,提高整体教育效果。

  (二)广泛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诚信教育重点在知行合一,关键在践行。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心安排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诚信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在开学或者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在升国旗仪式上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举行一次诚信承诺仪式,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从学习、考试、生活小事、为人处世等方面集体庄严承诺;开展一次诚信经典诵读活动,以学校、班级为单位集体诵读传统文化中有关诚信的经典格言、论述;讲一次诚信小故事,充分挖掘历史和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故事,以故事演讲的形式宣扬诚信的重要意义;征集一个诚信案例,发现身边和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先进人物,撰写案例,汇编发放;举行一次诚信主题班队会,充分开展诚信大讨论,促进学生凝聚诚信共识,树立诚信意识;开展一次诚信征文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诚信主题征文活动,写身边人、身边事,反映诚实守信、恪守承诺等诚信内容。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微电影、动漫、绘画、歌曲、相声小品等形式的征集、评选、展演等诚信主题活动。要在活动中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4月底前,各市、县(市、区)、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启动诚信教育活动。

  (三)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活动。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高校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使每一个学生了解、掌握学术规范及标准。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做必要的核查。组织学生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举办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专题讲座,开展学术诚信主题讨论,全面实行学术诚信承诺制度,凝聚坚守学术诚信的共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9月底前,各高校要开展一次面向全体新生的学术诚信专题教育。

  (四)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以高中和高校毕业年级学生为重点,与学生资助工作同步,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会、诚信座谈会,邀请贷款经办银行专家、往届毕业生代表、法律专家为贷款毕业生讲解征信系统与生活的关系,阐明按时还贷的重要性和逾期违约带来的不利影响,引导树立诚信意识。以毕业生文明离校为契机,广泛开展诚信宣誓、诚信承诺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用,积极开展资助政策知识竞赛和主题活动,强化资助诚信的宣传效果。6月底前,各高校要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诚信协议,增强信用约束力。

  (五)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利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学校期末考试等考试时机,大力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教育专项活动,组织全体参考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考试守则等,广泛开展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加强考试违规警示教育,让学生全面了解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组织学生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存档备查。在部分中小学期末考试中设立“诚信考场”,培养学生自律意识,强化实践育人的效果。5月底前,各市教育局及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全体参加高考的学生普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强化诚信校园文化建设。与法治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积极推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诚信形象。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使诚实守信落实到全体教师的教育行为上,强化教师为人师表、身体力行、有诺必践等思想观念,感染、教育、激励学生。加强校园诚信环境建设,设置诚信教育专栏,张贴、悬挂诚信道德格言、名言警句、诚信故事、诚信名人展板。营造校园诚信舆论环境,利用广播、板报、电视台、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诚信政策和先进典型。加强学术交流,举办高水平的专题讲座和文化活动,促进学生提升诚信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格局。

  (二)突出治理导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诚信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诚信价值导向。逐步建立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学生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评选表彰等挂钩,增强信用评价的约束力。

  (三)完善支持体系。充分挖掘和阐发国内外有关诚信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歌曲、文学作品等,汲取优秀诚信文化精华,开发、设计多媒体课件、动漫、校本课程等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资源,建立诚信教育资源库。强化师资保障,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培育一批诚信教育方面的优秀教师。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将活动情况信息及时在机关和学校网站发布,并向厅网站报送,我厅将汇总通报有关情况。各教育媒体要对诚信教育情况、亮点工作、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为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7日